民法典中物业费电梯费如何规定的

乘梯也可以“包月”?此前,广州天河区一小区发布一则《新电梯刷卡启用通知》,通知显示该小区B栋新安装的电梯采用计次的刷卡方式,次票为0.5元/次,月票价格按户为单位收取,收费标准随楼层高度递增。作为小区居民使用最为频繁的公共服务之一,电梯的维保费用收取受到广大业主关心。电梯费如何合理收取?对此,红网《百姓呼声》栏目联动律师——湖南娄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军作出了专业解答。

乘梯“包月”收费?物业费外另收电梯费?律师这样说……

物业费外另收电梯费合理吗?

如果小区并没有在《物业管理合同》上写清楚电梯使用是单独计价的,物业采取这种方式收费,就会有重复收费的嫌疑。

律师认为,物业计次收取电梯费合法途径有两个:

第一,在小区有业委会的情况下,这种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要经过业委会决议通过才算合法。

第二,在没有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这种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应该写到物业合同中。同时因为没有业委会,业主没有和物业议价的能力,这种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应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才算合法。

电梯维保能否使用维修基金?如何才能动用维修基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民法典》第278条对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的具体程序做了规定,即业主共同决定使用公共维修资金时需要同时满足“专有部分面积占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并且人数占小区业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和“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两个条件。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申请使用公共维修资金,不需要经过上述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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