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充值限额提升方法(支付宝充值限额怎么改)

经营者单方设定的最低充值金额,消费者有权说“不”

 

身为消费者,碰到经营者单方设定最低充值金额,如何维权?一起来看2019年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

刘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制定的最低充值金额限制条款无效; 2.被告返还原告账户全部余额人民币43元;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9日,刘某在同方知网公司运营的中国知网上通过支付宝充值50元,中国知网充值中心对于用支付宝方式充值的最低限额设定为50元。后刘某于充值当日至2018年6月2日期间在中国知网合计消费9元,账户余额41元。2018年10月21日,刘某电话联系中国知网的客服,询问是否可以自定义充值及账户余额能否退还,客服答复不可以自定义充值,不同的充值方式对于最低充值金额有不同规定。对于多余的金额可以退还,但退款周期长,还需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如需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建议先不退款。2018年11月6日,刘某以中国知网作出的最低充值金额限制及账户余额不能退还的规定侵犯其权益为由将同方知网公司起诉至苏州姑苏人民法院。2018年11月26日,同方知网公司将余额41元退还至刘某的支付宝账户。

另查明,中国知网充值中心上列明多种充值方式: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在线、会员卡、神州行卡、汇付天下、移动短信、银行电汇、邮局汇款等,其中支付宝的充值最低限额为50元,其他部分支付方式也设定了不同金额的最低充值额限制。中国知网在帮助中心网页“答读者问”一栏第19条写道:“个人用户没使用完的金额是滞歌词退订?账户余额不支持转出功能,购买的充值金额没有时间限制,用完为止。”刘某提起诉讼后,同方知网公司将该问答内容删除。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癌。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队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本案中,被告同方知网公司在中国知网上关于最低充值额限制的规定导致消费者为购买价格仅为几元的文献需最低充值10至50元。虽然账户余额可以退还,但同方知网称退还需扣除手续费,故该网站对于最低充值额的设定占用了消费者的多余资金,且收取退款手续费也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故该网站对于最低充值额的设定战胜了消费者的多余资金,且收取退款手续费也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故该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认定无效。虽然本案的最低充值金额较低,大多数消费者尚可忍受,也未提出异议,但该做法的负面示范效应仍应引起重视并加以规范、指引,商家应在充值时允许消费者对于充值金额进行自定义。对于刘某要求同方知网公司退款的请求,因同方知网公司已经退款,故对该项请求予以驳回。

综上,苏州市姑苏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于2019年1月30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中国知网充值中心关于最低充值额限制的规定无效。

二、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裁判要旨:

经营者单方设定的最低充值金额条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无故占用了消费者的资金,还会额外增加消费者申请退款时的负担,因此,该最低充值金额条款属于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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