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回应,抗疫补助的发放有什么标准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3月8日15时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东楼三层中会议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有关情况。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文字实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近期有报道指出,有的医院领导抗疫补助高于援鄂一线人员,相关部门对此也进行了处理,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时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各项措施,临时性工作补助、一次性慰问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要及时发放,向与患者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测、转运、治疗等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救治重症患者的医务人员倾斜,不得按行政级别确定发放标准。请问对于抗疫补助的发放上有怎样的标准?如何防止政策执行变形走样,确保一线人员拿到相应补助?谢谢。

段勇:谢谢你的提问。最近,陕西安康中心医院违规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已引起我委高度关注,也高度重视,责成陕西卫生健康委迅速查明情况,严肃问责,严肃追责。陕西省迅速行动,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对相关人员也进行了处理,处理的结果也上报我委。为了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同时也为了便于各地各部门掌握政策,在执行政策中不走样,我们现在正会同人社部、财政部,在人社部2016年4号文的基础上,对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明确一线医务人员的范围。一线医务人员范围的确定以是否直接接触疑似患者、确诊患者为依据,以实际参加现场处置、患者救助的工作情况为依据。临时性工作补助,根据一线医务人员承受风险的不同,补贴标准分为两档。二是我们将严格执行政策中的审核监督,要严格登记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加大监督力度,对于违规发放、虚报冒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的政策真真切切落实到一线医务人员的身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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