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部分有编!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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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句容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7名,并根据江苏省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苏编办发〔2015〕6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纳入备案制管理。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0 日至2005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核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16:00止。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jrswjwrsk@163.com,邮件主题为:备案制 应聘岗位代码 姓名。报名后请注意查看回复邮件,确认报名初审是否通过,并保持通讯畅通。
网上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3月30日9:00-11:00,14:00-16:00,到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5室,提交报名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5室。
(三)现场审核
由句容市卫健委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1. 审核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11:00,14:00-16:00。
2. 审核地点: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5室。
3.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1)《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表》中“其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5)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应聘人员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核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应聘人员书面委托书(附件4)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岗位核减或取消
现场审核结束后,通过审核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句容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srsj/index.shtml)、句容市卫健委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wjw/index.shtml)发布。
(五)领取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履职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百分制。考试不提供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应聘者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10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考试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句容市卫健委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不低于5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不低于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等方面参照聘用单位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句容市卫健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句容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句容市卫健委:0511—87263315(报名咨询)
句容市人社局:0511—87278776(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11—87279959
附件:
附件1: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附件4:授权委托书(供参考)
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04
2023年句容市教育系统
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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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句容市教育系统
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4月3日至2005年4月6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句容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参照《句容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
1.报名时间:4月3日9:00-4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3日9:00-4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4月3日-4月8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4月3日9:00-4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4月3日9:00- 4月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4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句容人社局网站、句容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10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打印均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句容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4月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句容市教育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由句容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句容市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测试的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3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28日。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详见岗位表)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句容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有关规定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岗位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余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考察工作由句容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报句容市人社局备案。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初次聘用服务期为5年。
其中:岗位代码为501-509未标注具体用人单位的岗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无校籍管理,届时根据句容市教育部门提供的对应学段学校、幼儿园人员空缺情况,由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到本学段相应学校、幼儿园工作。并由句容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相应学段本学科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则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聘用考生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教师,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句容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与所有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句容市教育局:0511-87310532、87310533(政策、网上报名咨询)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中心:0511-84425552(考务咨询)
监督电话:
句容市教育局:0511-87310530
句容市人社局:0511-87278776
本招聘公告由句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句容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 2023年句容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句容市教育局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05
丹阳市教育局“丹凤朝阳”
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南京大学专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丹凤朝阳”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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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教育局“丹凤朝阳”
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南京大学专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丹凤朝阳”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教育部最新公布的 “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原“985”“211”院校)及部分知名科研院所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世界大学排名(以全球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最新发布的QS全球大学排名为准)前 200 名国(境)外高校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八)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及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周五)9:00-15:00。
报名地点:南京大学就业中心305教室(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二)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
三、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笔试三种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20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未超过(含)2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与沟通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2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初试时间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初试准考证。
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初试结束后通过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测试考生综合素质,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3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1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者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2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布。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70%、笔试30%的比例合成计算(各项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发布总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001、002、004、005、007、008、010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结束后,在入围名单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 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丹阳市教育局调配安排。聘用考生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新录用教师须在丹阳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一)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11-86524609(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和咨询电话:0511-86569166,手机18361417550,徐老师;0511-86569010,手机15862969366 邱老师。(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七、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丹阳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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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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