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国标公开征求意见(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近日实施的《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国家标准近日正式实施。

快递新国标公开征求意见(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我国快递年业务量达千亿件,快递电子运单是应用于快递外包装的重要单据,每年耗用量很大。

在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要求快递企业、电商经营主体等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

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相关管理部门,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

标准还明确了纸张、背胶、油墨,以及字体字号、隐藏及加密处理、胶粘物理性能等一系列技术指标。

《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国家标准实现全行业地址信息及编码体系的统一,将寄递地址代码化、替代文本地址,无需再记录和书写传统的文本地址,避免了地址不清、书写错误等问题,方便寄递企业和广大用户。

通用寄递地址编码的应用场景十分广泛,如应用于无人机、无人车,实现自动导航和智能无接触服务;连通不同企业的数据信息,实现共同分拣、共同投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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