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国家三包法最新规定,国家鞋类商品三包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璇)在专卖店花6000元买了三双鞋子,一双才穿了十天,就出现皮面开裂情况,商家却不予解决,合理吗?

近日,消费者张先生先后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和本报热线2628119反映,日前,他在东进东街一家专卖店花费6000元买了三双鞋子,先穿了其中一双价值1800元的运动鞋,可才穿了十天,鞋子皮面就开裂了,他去找商家协商解决,商家却不予理会。

消费者张先生说,当时进店消费时,营业员说买三双优惠力度大,他刚好也看中了三款不同的样式,便都买上了,当时商家出具了相关购买票据。回家后,他先穿了一双比较喜欢的运动鞋,另外两双还没来得及穿。没想到,穿了十天时间,他就发现鞋帮提鞋处皮面开裂了,他特别惊讶,挺贵的鞋子,质量这么差吗?便去找商家协商维修或者退鞋,来回跑了几次协商,商家都不予理会,这让张先生十分生气。

随后,张先生先后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本报热线2628119反映问题,希望能帮他解决难题。根据这条投诉内容的经营者管辖区域划分,投诉线索由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局三工市场监管所处理。

记者跟随张先生来到三工市场监管所,与执法人员一起看到了他带来的开裂运动鞋和未开封的两双新鞋,以及当时购鞋的票据。执法人员随即联系商家核实情况,商家承认了张先生反映的情况,但始终强调是张先生穿鞋不注意造成的,并非鞋子质量问题。

执法人员与双方协商后,组织了三方面谈协调解决。三工市场监管所所长于玲介绍,按照《国家鞋类三包规定》,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帮、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经过执法人员的协调和对商家的普法,商家对开裂的运动鞋进行修理,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520元折扣款,对其余两双价值4200元未穿的新鞋进行了退货,张先生对此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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