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报价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79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备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我公司”)拟将部分数控立车、

插齿机、滚齿机等共计 46 台机械设备转让给北京瑞云能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1450

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

备转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瑞云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王丹丽

注册资本:1168 万元 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1015662386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

空调制冷设备。

2.北京瑞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3.北京瑞云能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010.25 万元、净资产

544.20 万元、营业利润 147.04 万元、净利润 144.45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转让部分数控立车、插齿机、滚齿机等自用固定资产,该批设备系公司自有

设备,存放于公司位于马鞍山市的生产基地。该等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

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拟转让设备的帐面原值2860.51万元,帐面净值185.84万元,评估原值3386.37万元,

评估净值1043.23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让方:北京瑞云能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转让方: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1.设备总价款:设备价款参考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5】569

号)评估值,乙方拟按不低于评估价值出让,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人民币 1450 万元(人民币

壹仟肆佰伍拾万元整)成交。该价款仅设备自身价值,不含拆迁、安装、运输等相关费用。

2.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预付款 1000 万元,剩余款项 450 万元自

乙方董事会批准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收款账户由乙方另行通知。

3.设备交付时间:由于目前甲方厂房刚规划建成,设备先交由乙方暂时予以保管,保管

期间不影响所有权及相关风险的转移;若因甲方延误提货导致乙方保管期限超过 5 个月,乙

方有权收取场地占用费;具体交货时间根据甲方书面指令的时间予以交货,但甲方必须留有

足够的时间让乙方准备。

4.设备的安装、验收及保修

(1)甲方自行负责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转运,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由于设备属于二手,且甲方已了解设备的实际状况,设备于乙方处交接时予以验收。

交接完后,即视为甲方对设备验收合格。

(3)保修:由于设备为二手的,乙方不对设备的质量问题承担任何责任。

5.费用负担: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延期交付设备的,需承担合同额 5%的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的,需承担合同

额的 5%的违约金。

7.合同生效、其它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印章后(其中乙方尚需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及房屋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

动等其他情形,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产品产业转型战略的实施,分步实现资源整合的需要,公司将逐步

整合通用级回转支承,做精做强大型回转支承、精密级回转支承,实现新的增长点。本次交

易的参考价格是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交易价格不低于评估

价值,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资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增加公

司当期利润约 948 万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通过对北京瑞云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其资信情况综合评估,认为该公司

的支付能力不存在风险。与此同时,公司通过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充分保障了公司利益不

受到损失和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设备转让的独立意见。

3.设备转让协议

4.方圆支承拟转让拥有的部分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6 日

本文来自作者:科技无忧,不代表小新网立场!

转载请注明:https://www.xiaoxinys.cn/529562.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