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三有动物的处罚标准

非法狩猎三有动物的处罚标准

6月19日,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丰裕镇的朱某在取保候审回家多日后,依旧追悔莫及,称没想到抓“癞克宝”竟然会被抓到警察局去。与朱某一起取保候审的还有碑记镇的王某文和王某成,三人因捕捉“癞克宝”(学名“蟾蜍”或“瘌蛤蟆”)700余只,“莽子蛇”3条,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雁江警方抓获后移交资阳市森林公安局。

目前,其三人捕获的猎物已放归自然,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非法狩猎三有动物的处罚标准

车上搜出700只癞蛤蟆

警察在附近搜寻的声音惊醒了家住周围的朱某,他循声而来。经警察询问,他表示自己是面包车车主,但不认识摩托车车主。不过警方对面包车进行搜查后,发现车上同样放着几个袋子,里面装满癞蛤蟆。

“抓癞克宝也犯法?”朱某被警方抓获时,一脸疑惑。在他看来,这是“小事一桩”。起初,他对警方坚称癞蛤蟆是他抓来养的,因为自己身体不适,听人说癞蛤蟆蜕下的蟾衣可作药引,但却难得到,所以,多抓一些来收集蟾衣。

“但为何抓癞蛤蟆的摩托车就恰好停在面包车旁?为什么面包车内放着几百只癞蛤蟆?”在一系列的巧合之下,朱某不再狡辩,承认自己深夜在田间地头打着电筒偷抓癞蛤蟆,一来收点蟾衣,二来癞蛤蟆也可以卖钱。没想到自己的贪念会犯了法。

随后,警方依据线索找到骑摩托车的两名男子王某文、王某成,将他们和朱某三人一起移交给资阳市森林公安局。

经查,摩托车上装有261只癞蛤蟆和3条“莽子蛇”,面包车的编织袋装有443只癞蛤蟆。三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

非法狩猎三有动物的处罚标准

民警:

癞蛤蟆受国家保护 随便乱抓可能承担刑责

“我们请省里相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对案件进行了处理。”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邓平告诉记者,每年的3月至7月是四川省禁猎期,根据《刑法》第341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猎期狩猎的野生动物数量达到20只以上的,即构成非法狩猎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经鉴定,三名嫌疑人所捕获的癞蛤蟆为中华蟾蜍(俗称:癞克宝),蛇为赤链蛇,且均为活体,是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市民们大多都知道抓青蛙、‘癞克宝’不对,但很少有人知道这样做可能会犯罪。”邓平说。

目前,朱某、王某文、王某成三人已被资阳警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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