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发区人才,不动产登记相关岗位要求

为满足工作需要,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派驻至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不动产登记窗口劳动合同制人员,数量21名。详见附件1。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紧急动员能力等其它条件;

7.热爱本职工作,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9.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学历要求见附件1岗位计划;

3.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其他条件和约定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8.其他不宜从事此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四楼多功能厅(金马路260号)。

3.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窗口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粘贴1寸照片,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专科学历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的除需提供本科学历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研究生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为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资料;

(5)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有资格证书的,可提供相应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6)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逾期提供材料,视为无效;

(7)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3。

4.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5.报考人员比例:

报考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如果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大于3:1竞争比例时,由招聘审查小组针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评分,以评分高低按照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60号)。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务必携带“加盖审核通过印章的《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自然资源中心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提前一天通知,迟到者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以及实际操作能力。

3.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计算机实际操作成绩的高低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法确定。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分数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用工与管理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岗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等。培训后,用工单位进行岗位分配。

2.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我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前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将聘用人员退回至我公司,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半年内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自动离职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相关工作规定对被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5.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金普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3)。所有考生在进入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应提供面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线下招聘。在候考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候考室,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本文来自作者:Mr麦哥,不代表小新网立场!

转载请注明:https://www.xiaoxinys.cn/501365.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