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凯歌高尔夫事件(厦门同安凯歌高尔夫)

台湾仲裁机构裁决 厦门中院予以认可

2004年6月13日,经过审理,厦门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对台湾地区中华仲裁协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予以认可。

同年7月30日,厦门中院执行局及时依法查封冻结凯歌俱乐部的财产。当时,债权和债务人双方一度面临困局。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探求一个能最大限度保障双方权益的付款方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凯歌公司分期将诉讼款项本息履行完毕。

为此,和华公司给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写了一封感谢信,“通过此案的认可和执行,我们台商不仅体会到大陆法律的严谨、严肃、公正、公平,更看到大陆司法机关对我们台商权益有效的法律保护。”

随后,

国台办给厦门市委

寄来一封感谢函

厦门凯歌高尔夫事件(厦门同安凯歌高尔夫)

案件点评

“放水养鱼” 促成和解

本案是我国大陆

首例认可台湾仲裁机构

裁决并配合执行的案件

厦门中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以一国两制为前提,以法治、互利协商以及效率为原则,认可了台湾地区中华仲裁协会的仲裁裁决。

在执行阶段,厦门中院采用“放水养鱼”的办法,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最终被申请人的债权得到全部实现,而被申请人凯歌公司的经营也得到恢复, 履行债务能力有了保障。这不仅从权利确认上保障台商的合法权益,而且体现了海峡两岸“五缘”之法缘,并以司法协助的形式推动海峡两岸的对话与互动,它通过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为厦门甚至是大陆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投资环境,对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繁荣发展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都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厦门凯歌高尔夫事件(厦门同安凯歌高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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