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共享汽车的最新政策,共享汽车定位数据分析

■共享汽车位置信息,在监管平台就能查到。

本报讯(文/图 记者 王绍亮 通讯员 刘鹭平 李凌云)共享汽车跑到哪里,是谁开车,这些信息在本月底前就可全面接入行业监管平台。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获悉,今年,厦门在全省率先建立汽车租赁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经过半年运营,本月底将承租人信息和车辆订单等数据全面接入后,将实现智能化协同监管。

2016年7月,第一家汽车分时租赁(俗称“共享汽车”)企业首汽“Gofun”登陆我市运营,目前已有首汽“Gofun”、北汽“摩范出行”、领迈汽车“联动云”、八闽共赢“小桔租车”4家汽车分时租赁企业共1500辆车在我市经营。

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出台针对共享汽车的管理规范,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秉承“包容审慎守底线,创新监管促提升”的管理理念,积极履职、创新监管、跳起摸高、先行先试,促进我市汽车分时租赁有序健康发展,实现六个“率先”,领跑全省。

1、率先开展分时租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2016年底,市运管处(现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印发《厦门市汽车租赁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分时租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包含企业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社会责任、奖惩五方面40项基本内容,考核结果在市交通局网站上公示。

2、率先开展自贸片区范围内“许可审批改备案”试点

2017年底,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自贸片区范围内“许可审批改备案”试点,并制定相关备案实施细则、办事指南、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简化优化办事流程。

3、率先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五星级“全程网办”

201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五星级“全程网办”,汽车租赁经营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有10个项目列入市交通局 “一趟不用跑”事项清单,确保群众办事“申报零资料、受理零窗口、办件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归档零补件”的五星级服务体验。

4、率先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2019年底,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参照交通运输部部际联席会议做法,建立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1家单位组成的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工作会商,研究解决汽车分时租赁发展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5、率先建立汽车租赁行业监管服务平台

今年初,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汽车租赁行业监管服务平台。要求企业将承租人的信息、车辆订单、轨迹真实、准确、全量、实时地接入行业监管平台,实现对企业、车辆和人员信息数据的实时、全方位监管。市运输中心通过约谈企业、检查督导等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对4家汽车分时租赁企业及1500辆车的管理和服务进行全面提升改造。

6、率先出台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今年4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汽车分时租赁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规范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系统地对分时租赁运营安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租赁车辆管理和承租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为企业规范运营提供扎实的法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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