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扶持的创业项目,无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关于发布202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产学研合作补助)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江苏禾禾贯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介绍:

启服云为江苏禾禾贯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主要针对知识产权与科技咨询机构的saas系统解决方案,数字化全生命周期的协同(PLM)管理系统。启服云汇集机构内部运营与管理的完整全息流程,包含项目协同管理系统(PLM)、专利管理系统(IPR)、商标管理系统(TMS)等解决方案。累计服务超过800家机构。

贯文云为公司旗下产品,依托启服云的产品系列,为大型上规性企业的创新管理协同管理系统解决方案、OpenAPI与科技创新的技术咨询。为企业的研发、知识产权部、资产管理部等部门提供体系建设、体系运营、知识产权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管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累计服务40多家大型企业。

202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产学研合作补助(国内))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集成资源,重点突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技术等领域,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攻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相关产业整体竞争力和水平,促进我市产业结

构调整。

二、支持方式

根据第三方审计报告,产学研合作补助(国内)项目按不超过由报单位合同期内实际支付的产学研合作费用总额的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我市市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2.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成果转化条件。

3.合作单位应是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含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重点引进,由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在我市市区联合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电报并优先支持:鼓励环太湖科创圈内高校院所、研究开发机构、科技型企业联合申报并优先支持:鼓励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执行期内能产生核心知识产权的单位申报并优先支持。

4.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已签订正式有效的产学研项目合作合同,合同对合作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时间等内容有明确规定。

5.由报产学研合作补助(国内)项目合同需在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且在2020年度内执行完毕(各单位申报产学研合作补助的项目合同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且与同一家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的项目相关的合同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

四、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产学研合作补助(国内)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三)无锡市产学研合作补助(国内)项目建议书;

(四)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五)与合作院校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正本供校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汇总清单。合同中需明确各方项目出资、任务分工、合作机制、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技术开发合同需在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六)企业前期研发经费投入证明,包括:企业经费拨款凭证和高校、科研院所经费进账凭证和出具的票据等: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告、纳税凭证及研发投入情况说明(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符合研发年报调查范围的企业,还须提供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 2020 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

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报表须从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未产生销售的企业,需附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的说明);

(七) 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清单;

(八)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创新型企业证书、开户行资信证明、奖励证书、落实科技减免税政策证明等反映企业开发、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材料)。

202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产学研合作补助(国际))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方式

1.支持重点

支持申请单位围绕重大前沿科技或我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与欧美日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实质性合作,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区块链、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进行跨国(境)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

2.支持方式

根据第三方审计报告,产学研合作补助(国内)项目按不超过申报单位合同期内实际支付的产学研合作费用总额的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由报单位应为依法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市、宜兴市)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知识产权制度,具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能力和条件:鼓励环太湖科创圈内高校院所、研究开发机构、科技型企业联合申报并优先支持。

2.由报单位已与欧美日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中外双方各参与单位在合作研发中的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及知识产权等权利义务。

3.由报单位合同期内支付给海外合作单位的研发经费总额度应不低于 50万元,形成的创新成果权益份额不低于50%。合作项目应有明确的科技成果产出,能形成新专利、新标准、新工艺、新产品等新成果,单纯的技术转移或交易除外。

4.申报产学研合作补助(国际)项目合同需在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备案,且在2020年度内执行完毕(与同一家海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的项目相关的合同原则上不超过1个,与所有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的项目相关的合同原则上不超过2个),市级已立项支持过的国际合作项目不能申报。

5. 不支持纯设备采购使用、高科技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市场推广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无锡市科技计划(产学研合作补助(国际))项目建议书;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四)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五)项目技术查新报告;

(六)与境外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协议中外文复印件(验中、外文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只有外文,须翻译成中文)和汇总清单。合同中需明确项目出资、任务分工、合作机制、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备案证明材料;

(七)企业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告、研发经费支出、付汇凭证及银行办理付汇单据;纳税凭证及研发投入情况说明(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符合研发年报调查范围的企业。还须提供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 2020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报表须从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电报系统:未产生销售的企业,需附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的说明)。

(八)项目取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清单。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创新型企业证书、开户行资信证明、奖励证书、落实科技减免税政策证明等反映企业开发、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材料)。

江苏禾禾贯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介:

江苏禾禾贯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60余位成员,70%以上的本科学历的产品技术研发人员。坚持聚焦知识产权与科技政策咨询领域的saas系统解决方案研发与服务,有贯文云与启服云等两个产品。

公司获得了“苏州市信息技术领域重点培育与发展的科技企业”、“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软件企业及大数据企业入库”等多项资质与荣誉,获得20余项软著、专利等自主技术产权的知识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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