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业办公类住房新政策,商办房和公寓房及商品房的区别

近年来,成都商办性质的房屋频繁因建筑装修质量、能否用于居住等问题引起业主的不满。

3月4日,成都市发布了《关于开展商业办公类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再次强调了禁止改变商业办公类项目用途的要求。

有律师提醒购房者,购买商业、办公类房屋时,要清楚自己的购房意图,到底是要用于商业、办公还是用于居住,不同性质的房屋产品之间的配套及使用规则等有很大的差别。

成都商业办公类住房新政策,商办房和公寓房及商品房的区别

房屋迟迟不能入住

2月,一个视频在成都的多个媒体平台上疯狂传播,视频中有人在收房时抱怨房子里有“柱子”。一位女士在录像中指着房子中央一个巨大的梯形柱子,愤怒地说:“看见里面的柱子我都气晕了!

录像里的房子实为成都市成华区奥园广场三期的房子,属性是“办公”。记者日前来到上述户型时发现,立柱位于紧凑的跃层房屋正中间,其宽度约为每面窗户的三分之一。

看看走廊上的消防图纸发现,在拐角处的房子里,柱子的位置的确标着一个“小黑点”,而且实际柱子的面积比规划图上的“小黑点”要大得多,这就是上述业主崩溃投诉的原因。

但是奥园广场三期的问题远不止是“立柱”的问题。在业主的指导下,记者注意到4栋19楼1933号房间的漏水问题,室内二楼天花角落渗出的水已经浸湿了一大片墙壁,但也没有看到水滴落下。根据房主介绍,类似这样的漏水问题很普遍,甚至有一些漏水问题被开发商用“烘干”的方式解决了。

《通知》还称,奥园广场开发公司成都宜华置业有限公司称:“我司为按时交房,在疾病暴发的影响和压力下,对施工单位的工期安排、人员组织、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都有疏失。对奥园广场三期工程2#,3#,4#,5#,6#,7#的全体写字楼物业和商业物业业主提出的所有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修期限为60天。但是,到了约定的日期,房主们没有按时收房,房主们被告知整改的时间又推迟到5月20日。

在新都区NCC红街的业主们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房屋的面积显然比合同约定的面积要小很多,水泥墙夹层一抠就掉下来,质量也不好。在业主向开发商表示装修未达到承诺标准后,开发商迅速拆除了该项目南面的样板房。

保利·大都汇项目与NCC红街项目相距约7公里,由于层高为1.3米,因此受到广泛关注。据央广网报道,该项目商办房屋二层楼高仅为1.3米,业主在此层连一根腰杆都不能挺直,但购房合同中高部分的数字被省略。同一栋住宅业主表示,对商办房高层问题耳闻颇多,而他购买的同一栋住宅也出现了马桶回水问题,屋内被泡水后损失数十万元,目前开发商尚未给出责任认定结果。

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这些问题。2017年,有报道称,奥园广场项目当时就被指虚报装修费用、变相涨价,甚至出现阴阳合同。

可否居住之争

有些NCC红街业主说,匆忙买了房子就住了下来,等到收房时才发现房子是用来“办公”的。售货员告诉我,这栋房子可以住,可以做饭,水气三通,结果到现在才被告知这栋房子是用来‘办公’的,没有天然气。业主展示了买房时的样板房视频,显示床、灶、油烟机等一应俱全,而在业主向开发商提出为什么要宣传可以住人的质疑后,开发商拆除样板房,中途被业主拦住。记者在工程现场看到,样板间一层已经被拆除,二层悬空未拆除完毕,暴露出一些钢筋。

对于商办房的居住功能心存疑问的,还有奥园广场的业主。在买房时她被售楼员告知,在这里直接买就可以了,而且精装修标准中也的确包括了抽油烟机。但是很快就收房了,业主才发现这是“办公室”。现场记者发现,奥园广场三期商办房屋中,确已安装了统一规格的抽油烟机。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商业性质的房屋在销售过程中宣传居住功能是不合法的,属于违法宣传。房地产项目中,土地、房产的用途都有明确的规划,都要符合规划的用途,否则就是违法的。这样这样的房子如果后期用于居住,本身就存在上述风险,而且还会面临生活成本远远高于住宅的问题,如水电等费用也不相同。另外,商业用房也不能落户。

再查一遍

此前,“不限购”曾一度成为成都商业用房的主要卖点之一,但成都很快出台政策,严厉打击此类“不限购”违规宣传。

与NCC红街项目开发商成都如享房地产有限公司联系,详细了解项目“居住”功能宣传及施工质量等问题。另一方解释说,宣传居住功能是公司营销人员的行为,与开发商无关。在天然气“消失”之前,合同中没有提到将供应天然气。关于样板房被拆的原因,另一方解释是“主管部门”要求的。

开发商成都奥园广场宜华置业有限公司称,问题已得到解决,公司市场部一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已给业主提供了整改方案,更多信息不便解释。

关于保利·大都汇涉及的问题,联系开发项目保利成都公司,表示愿意采访保利·大都汇,并向保利集团成都品牌负责人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均未收到回复。

先后致电了新都区、成华区住建局。事后得到回复称,NCC红街项目的问题已在协商解决中,但尚未有最终结果;奥园广场项目开发商已给出整改方案,正在继续推进中。

此类频繁发生的商办住房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3月4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商业办公类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商业办公类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和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开发、建设、销售和使用,严禁擅自改变居住用途。在此期间,成都市展开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对商业、办公类项目的检查。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成都市首次出现商办住房问题。2017年4月21日,成都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将商业办公类建筑改为居住建筑。与此同时,该通知还规定,商办类项目办公用房不得接入天然气,不得对商办项目进行不正当宣传,不得使用酒店式公寓、商务公寓等不正当宣传用语。

法律对公寓房有明确的规定,商办房以公寓名义进行宣传是不准确的,甚至有误导之嫌。提醒购房者,在购买商办性质的住房时,首先要关注当地对商业、办公类住房的销售是否有限制;其次,要清楚、明确自己的购房意图,是真的要买,还是要住;第三,不管开发商说得多么天花乱坠,只要没有写在合同里,那就不要轻易相信那些宣传;第四,要警惕售后包租,现在很多商业办公类住房销售时,都承诺售后包租,甚至强迫售后包租,但这种行为本身是违法的,而且风险很大。

商业用房在有些地方确实可以改成居住功能,但在许多地方还是不能改成居住功能,市场营销者为了卖房抱着侥幸心理,大谈居住功能,买主不懂政策就买了这种房子。这类房屋在出租时看不出问题,但在过户、办证时遇到问题。

而深圳在这方面的要求就更严格了,已经不再批准商业公寓。开发商建议业主在出售房屋时,应主动与业主签订说明书,说明这种房屋与住宅有本质区别,可以避免很多问题。

“欢迎回家”海报贴在奥园广场三期的电梯门上,但业主因整修原因,将收房时间从去年12月晚些时候推迟到今年4月底,最近整修装修时,海报已被划破,污损。

最近,开发商又一次把交房期推迟到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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