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件真实过程细节曝光,江歌母亲诉讼刘鑫案庭审

江歌案件真实过程细节曝光,江歌母亲诉讼刘鑫案庭审

江歌母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中院二审开庭,2022年2月16日下午2时许,法院门口围满了记者。 (视觉中国/图)

日本判决书:案发时刘鑫与陈世峰未碰面

案发五年多后,二审开庭前一天,刘鑫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再次讲述她在那个夜晚的经历。

按刘鑫的说法,那晚下着雨,她和江歌各撑一把伞,并排走到楼下。然后她一个人先上了楼。

刘鑫说,她那天打工时来了例假,弄脏了裤子,所以着急回家换裤子。她在回家的路上就已告诉江歌,自己先用洗手间。江歌同意,并且说自己还要看一下信箱(位于一楼和二楼之间)。

例假细节曾在网上遭到质疑。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刘鑫曾在10月5日告诉江歌来了例假,与事发当日相隔约一个月。

刘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她直接开门进屋,门有自动闭合器,随后就自动关上。此后到警察到来之前,她都没有看到陈世峰。

质疑者认为,刘鑫从一开始就对日本警察说了谎——她在案发时看到了陈世峰,却故意称没看到。据《界面》新闻报道,江秋莲的前日本代理律师大江洋平称,根据卷宗,刘鑫在门口见到陈世峰了才进去,认为刘鑫知道伤害江歌的人是陈世峰。

然而,日本判决书中确认,案发前刘鑫先于江歌进屋,陈世峰与刘鑫“未碰面”。

在胡贵云看来,日本判决书认定刘鑫与陈世峰在楼道里未碰面,是江歌案的一个重要事实,这导致刘鑫进屋后,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人是谁。

按胡贵云的说法,正是因为在案发时没有看到陈世峰,刘鑫无法直接指认陈世峰是杀人凶手,导致警方证据不足,不能在第一时间控制陈。后来是在刘鑫提供了陈威胁她的微信聊天记录之后,警方才以恐吓罪逮捕了陈,后者最终承认罪行。

基于对刘鑫证词的不认可,在一审代理词中,黄乐平认为,“江歌与刘鑫同时上楼的,刘鑫走在前面,江歌紧随其后”。

黄乐平的依据,是203住户的证词——后者听到的是“2人以上的脚步声”。

在上述代理词中,黄乐平回避了陈世峰与刘鑫在楼道内是否碰面的问题,称刘鑫是“事先察觉”到陈世峰埋伏在三楼。至于如何“事先察觉”到的,代理词作了这样的解释:“……陈世峰通过微信向刘鑫发送了带有威胁内容的语音(原文如此,实际该条语音系陈世峰向刘鑫求复合,并无威胁内容),刘鑫在第一时间听完语音后就做了回复,并通过语音中的电车背景声已经判断出陈世峰到达了江歌家附近。”

然而刘鑫对此说完全不认可:“如果我都知道他潜伏在我们家门口了,我还会回家吗?”她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日本是一个电车非常发达的国家,在任何一个车站都有电车的声音,(我)怎么就能判断出那就是江歌家旁边电车的声音呢?”

两人如何进屋,双方各执一词

按刘鑫(作为检方证人)在日本法庭上所说,当她进入房间,正准备换裤子时,突然听到门外有女生“啊”的一声尖叫,“我瞬间意识到江歌还没有进门,我觉得是她的声音。”刘鑫说,“那个声音很尖,很短促,感觉就像叫到一半被人打断一样。”

刘鑫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在听到叫声之后,她本能地想出去看看江歌是不是出事了——受伤、滑倒或其他情况。结果门开了约二十厘米,仅仅能勉强看到门外的煤气表,“门‘哐’地就反推回来了”。

按她的说法,门被一个“非常大的力量”推了回来,“我当时懵了,第一反应就是喊‘三叔’(刘鑫对江歌的昵称)怎么了?在外面干什么?”刘鑫说,“然后我看猫眼,完全看不清楚,只能看到走廊一点点黄光。”

刘鑫说,日本警方后来曾告诉她,猫眼被人为做了手脚,但因没有找到指纹,无法确认是谁干的。刘鑫相信是陈世峰干的。

在胡贵云看来,在刘鑫报警之前,江歌可能已经遇害。据警方现场勘查信息,大内公寓2楼的过道宽度仅96厘米,近端的煤气表距离门仅62厘米,煤气表本身探出墙壁约15厘米。胡贵云推测,江歌被陈世峰捅刺之后,倒下的身体正好卡在煤气表与门的狭窄空间,导致屋内的刘鑫无法推开门。二审庭审时,胡贵云用1:1的模型对此观点做了模拟演示。

江歌案件真实过程细节曝光,江歌母亲诉讼刘鑫案庭审

2022年1月10日,江秋莲诉刘鑫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宣判,图中间为江歌母亲江秋莲。 (视觉中国/图)

首次公开的报警录音

二审开庭结束后4天,网上出现了刘鑫支持者发布的两段报警录音。这也是江歌案发生五年多来,报警录音首次被完整公之于众。

在第一段录音中,刘鑫显得十分慌乱,她呼吸急促,讲话磕磕巴巴,多次带着哭腔请求警方快点到来,但却很难讲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

之后,刘鑫对接线员说“请救命”,并花了四十多秒时间报地址。此时,报警录音中传出门铃声,接线员问刘鑫:“你房间是锁着的吗?”刘鑫结巴着说:“一直打不开。”接线员又问:“大门是锁着的吗?”刘鑫说“是”,但随后又说“(我)进来了,但是姐姐……”接线员随后说:“锁着的话就没事。”

当通话录音快到1分37秒时,刘鑫突然提高声调说“啊——拜托了”,随后便是那个长达两秒的“嘀”声,电话另一头的接线员再次建议刘鑫冷静,之后又问她地址。刘鑫一边报地址,一边带着哭腔大喊:姐姐,危险!

之后,接线员问刘鑫按门铃的人是男的还是女的,刘鑫说“可能是男的”,又表示“看不到”。之后,接线员数次问刘鑫是不是她认识的人,刘鑫答非所问,却两次说“姐姐倒下了,快点”。

有网友认为,刘鑫说“姐姐倒下了,快点”,说明她当时清楚地知道门外发生了什么。

在日本法庭上,法官曾就这句话向刘鑫发问:您打110时,说“姐姐倒下了,快点”,您现在想不起来了吗?

刘鑫答:我想不起来,当时只是想找一种办法让警察快点来。

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刘鑫说,自己事后听报警录音,发现当时在慌乱状态下,一些话说得毫无头绪、毫无逻辑,有些内容是真实的,有些则是她猜的或想象的。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第一段报警录音中,刘鑫曾被接线员数次问及是否认识门外的人,录音附带的文字说明称,刘鑫当时没有听懂“认识”这个词,因此反问了接线员一句:“认识?”江秋莲方提交的报警记录中文版里,刘鑫说的是陈述句“认识”。不过,随后的对话内容两个版本一致——接线员追问刘鑫:就是说,是你见过的人,还是完全不认识的人?刘鑫回答:不是,现在我在门内从这个孔(猫眼)看不清楚的。

在第二个报警录音中,刘鑫显得镇定了一点,但仍语速很快,不时带有哭腔。其中在第1分30秒至第1分50秒期间,刘鑫再次说“姐姐危险”,接线员问她“怎么危险了”,刘鑫回答:姐姐的声音,姐姐在外面发出奇怪的声音……20秒后,她再次主动提起这个声音:“刚才一起回来,我进了屋的时候姐姐突然发出很大的声音,不知为什么就关上了门,但是,后面状况就不清楚了……”

刘鑫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她在第二次报警录音中说的“姐姐在外面发出奇怪的声音”和“姐姐突然发出很大的声音”,指的就是自己进屋后、报警前听到的江歌那声“啊”。

二审开庭时,刘鑫说,在法庭上喊出那个声音时,连自己都被吓到了:“我就说我喊这一声,是希望当报警录音未消音版公布于世的时候,大家(能)有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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