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喵会员怎么领取优酷会员

继去年被叫停的“超前点播”日前被指借壳重生之后,视频网站尝试衍生收费的动作又有了新章。

7月21日晚,武汉市民林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当晚,她在使用优酷视频“投屏”功能、想在电视端口收看正在播出的悬疑剧《庭外》时突然发现,以前顺畅的投屏操作这次只能试看6分钟,“想继续使用这个功能,就要升级成‘酷喵VIP’,被平台方第二次收费了。”

林女士质疑,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而当晚,“优酷投屏收费”的关键词,一度上升至微博热搜榜单第一位。

在已经购买视频网站VIP会员的前提下还需为“投屏功能”付费,此举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极目新闻记者发现,即便是法律界人士也意见不同。而作为用户,网友的愤怒是一致的:在长期巨额投入却依然难以盈利的大背景下,视频网站看似“合法”的收费套路,已经越来越多了。

“大屏追剧”的快乐没了

优酷出新招:想投屏?交钱先!

投屏功能是什么?通过视频网站追看剧综的网友几乎都知道——当手机、智能电视(普通电视可配备各种“电视盒子”)、投影仪等处于同一无线网络下,点击手机页面右上角那个“TV”标志,就可以把手机正在收看的内容投射到电视屏幕或投影屏幕上,从而实现“大屏追剧”的快乐。

酷喵会员怎么领取优酷会员

酷喵VIP需另外缴费18元/月

酷喵会员又是啥?记者点进优酷视频手机端相应指示界面,发现从优酷VIP升级为“酷喵VIP”,每月还需追加支付18元。升级后,记者方能“加享TV权益(智能电视、机顶盒及CIBN酷喵均可)”。

用户:功能使用被变相剥夺

律师:投屏归属端口有争议时应保护消费者

“优酷VIP会员权益不包含投屏,仅支持您在手机、平板、电脑端观看,不包含电视端。”7月23日,优酷智能客服如此回复极目新闻记者的相关提问,而当记者追问“那曾经的投屏算赠送吗”时,无法回答的智能客服开始自动蹦出回复弹窗。

“投屏是功能,不是内容。”采访中,林女士认为优酷视频客服的回答在模糊事实。

她给出一个疑问:购买酷喵VIP后,只需在电视端口的应用软件上输入会员密码,电视端就可以自动播放内容而根本无需“投屏”转换介入,“那相当于,视频网站其实是变相剥夺了我使用投屏功能的权利。”她提到,投屏这项功能自产生到普及,在大众的观念里都是在移动端口点击运用,“就跟音量调节键、进度控制条一样,是功能项而非内容项,何来会员权益包不包含的说法呢?”

但也有声音不认同林女士的观点,表示如果从“播出端”考虑,投屏产生的结果确实是在“电视端”,因此部分剧集需要升级会员才可以投屏的行为并没有构成侵权。

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李宇明律师提到,首先要承认,以上两种看法都有各自的道理,而在没有特定部门或行业给出定义、判断“投屏”到底属于手机端还是电视端时,归根结底是要参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也即,当大众对于投屏功能的所属端有两种解读的情况下,通常应当从更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理解。“这才符合我国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理念。”李宇明说。

同时李宇明提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从投屏功能的实际履约情况看,各大视频平台都是按照用户购买手机端VIP服务、利用投屏进行大屏观看的模式进行服务,“在条款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我们认为,经营方不应当单方面缩小或限制消费者原来已经享有的权益。”

一边,盈利重压下的视频网站

一边,对“付费”极为敏感的观众

“投屏”引发千层浪,这局面并不令人意外,毕竟,当观众好不容易习惯为视频网站VIP付费之后,在VIP费用之外的超前点播、售卖花絮等举措,每一次都是在用户的敏感点上“蹦迪”。但是,对在盈利目标下苦苦挣扎的视频网站来说,寻找每一个创收机会,才是本能。

平台与用户的这场“付费拉锯战”旷日持久,同时,也不会有一方会主动选择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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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应

去年,“超前点播”被大面积叫停,就在网友认为维权成功,不会再有“超前点播”时,上个月,腾讯视频却在《梦华录》完结前推出“云首发·《梦华录》大结局点映礼”,观众可以付费18元购买“点映礼直播”观看券,如果购买此礼包,腾讯视频则将“赠送”《梦华录》第33-40集观看券。

在接受极目新闻采访时《梦华录》剧粉袁小姐坦言,自己花了18元购买的“点映礼直播”,连刘亦菲、陈晓等主角都没有出现,全程“拉胯得很”,“但大家心里很清楚,所谓点映礼就是个名头,我们花18块钱要看的不是点映礼,而是提前直通大结局。”

而记者也关注到,虽然腾讯视频此举引发网友热议,其实质也的确是超前点播的“借壳重生”,但一手“赠送”的行为却的确让整件事完美呈现出合法逻辑。采访中不少网友也感叹,“斗来斗去,总是有一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感觉。”

视频网站对盈利的急切需求与观众固有的消费习惯之间的矛盾,未来肯定还将继续下去,这似乎也是一个无解的命题——而观众到底愿意为怎样的项目付费?视频网站有没有可能实现部分从业者提出的“按剧收费”“按品质收费”?这些答案,只能交由未来给出。只是,林女士因无法投屏收获的困扰是实实在在的。“暂时不看了,如果要看,我可能选择电脑,也可能去找找资源。”采访尾声时她对记者说。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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