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解读(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原因和意义)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本次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之后,引发了各路吃瓜群众热情洋溢的激烈讨论。

但是,你真的读懂了这次税改吗?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解读(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原因和意义)

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中国个税法的历史。

1980年9月10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制定800元的起征点。由此建立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到1600元。

2007年12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从2008年3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此前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9月1日起施行。

3500元的起征点一直使用至今。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解读(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原因和意义)

根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个税收入首破万亿大关,达到10089亿元,2017年全国个税收入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而2013年仅6531亿元,五年时间累计增长5435亿元。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解读(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原因和意义)

(图片来源:第一财经)

而分城市看,上海北京个税收入超千亿,2017年,上海以1731.01亿元的个税收入位居榜首,北京以1607.98亿元紧随其后。

京沪之后,位居第三的是深圳,2017年其个税收入达到831.78亿元,只有京沪的一半,但考虑到深圳的人口仅为其一半左右,如此算来,深圳的人均创税水平也不比京沪低。排在第四位的广州个税收入为455.76亿元。

仅以上4个城市的个税收入总和就超过了4500亿元,近乎占到全国个税总收入的4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个税收入在区域上相当集中,一、二线城市间差距较大。

此次个税改革,特别是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之后,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将受益,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工作的工薪阶层,作为个税缴纳的主力军将受益。

来算一笔账: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解读(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原因和意义)

每个月只少缴纳了150元的个税,好像也没差啊。

但是……

个税改革的不仅仅是提高起征点这么简单!

首次增加“新环节”

在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草案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但是具体怎么操作,还有待进一步的验证。

举个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

家长A给孩子报了钢琴学习班500元、绘画学习班500元、舞蹈学习班500元、书法学习班500元、足球学习班500元、英语学习班500元,一个月的子女教育支出是3000元。

家长B只给孩子报名了数学学习班500元,一个月的教育支出只有500元(学生B好可怜有木有),在差距如此悬殊的子女教育资金上,应该怎么制定减税的政策?治病的钱和买房的房贷也是一样。

所以这些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也要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才有利于税制公平。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解读(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原因和意义)

起征点的提升,无疑有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但值得重申的是,分好财富的蛋糕,起征点并非提得越高越好,而应在公平与效率的最优解处下刀。

一方面,国家财政与个人财富之间需要平衡,国家财政是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某种意义上讲,把税金花在刀刃上,惠及全体人民,比收税更为重要。

另一方面,为了让个税真正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起征点也需要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科学理性确定,让实际经济福利向中低收入者倾斜。除了调准个税起征点,落实个税抵扣,乃至降低间接税税率,都十分重要。

总而言之,财税体制改革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要更精细地计量公众真实可支配收入,让征税关注“账面”,更关注“全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有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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