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直播粉丝打赏乱象

在2022年3·15晚会上,央视对聚享互娱、沈阳亿泰等等直播间运营团队欺骗粉丝钱财和感情的行为进行曝光。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平台的越发普及,“全民直播”的热潮开始兴起,但也随之暴露出包含欺诈、敛财在内的问题。

陈明(化名)回想起自己第一次直播打赏,是在疫情刚刚开始的2020年。他无意间点开了一个人数不到百人的小直播间,主播是一个爱玩游戏的武汉女孩。借由弹幕他们聊了起来,主播给陈明讲起疫情下的武汉和自己的生活,谈话间有着一股乐观劲儿。

“她的乐观感染了我,就给她打赏了。”陈明到现在依然是Bilibili直播的忠实观众,据他所说,自己每天都会看上2至3个小时直播,最多时每月会同时给10个主播“上舰长”(单个主播每月198元),最少的时候每月也会有4个。

这些熟识的直播间只要开播,陈明就会过去看看,和主播聊聊天,也和一些主播互换了联系方式成为了线下的朋友。

在疫情的影响下,包含直播在内的线上社交成为部分年轻用户的精神寄托,但另一方面,自2014年直播元年发展至今,直播生态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难题。

除此次3·15报道之外,此前“人大代表提议设立直播打赏冷静期”也曾引发热议。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建议,按直播内容进行分类监管,对部分八卦新闻网络直播、“纯颜值”直播等实施打赏冷静期制度,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

在陈明的经历中,打赏是一种与主播的交流方式,他只会给符合自己个人兴趣的主播打赏。但打赏本身带有很明显的激情消费的属性,在基数众多的直播观众中,如挪用公款打赏、未成年人打赏,以及贫困生贷款打赏的不合理行为曾多次出现。

界面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直播打赏”为关键词,共检索到172篇文书。从文书数量来看,自2017年至2021年,围绕直播打赏产生的纠纷数量正不断增多,由2017年仅一起增多至2021年的70起。

受此影响,对直播打赏加以管制的声音也开始出现。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朱界平律师就于采访中表示,从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来看,直播打赏行为应通过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的审查,否则应予以禁止。

他指出,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特别是一些单纯舞蹈、陪聊、PK等类型的直播,其合法性本身就存在问题。其与现行法律所明令禁止的有偿陪伺行为相比往往更具有危害性。

未成年人打赏监管落地平台

针对“未成年人打赏”这一场景,监管来得迅猛有力。

3月1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到,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据了解,如抖音、快手等具备实名认证功能的平台已对未成年人账号的打赏功能进行限制。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绕过监护人进行打赏”的情况,平台也开通了相关的申诉通道。

一位头部直播平台的直播运营人员告诉界面新闻,上述申诉流程可分为资料上交与审核环节。平台会要求申诉人提供打赏行为的相关记录,包含打赏时间、具体金额、直播间主播名、打赏的原因;随后,申诉人需上传资料说明监护人身份,证明打赏交易确实经过监护人银行账户。在核实无误之后,打赏金额将被退回。

“根据我国民法和合同法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所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游戏中的大额充值,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生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律师说,“最高人民法院疫情期间出了个司法解释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在实际操作审核过程中,判定打赏实际操作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成为难题。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没办法证明是孩子消费”是申诉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参考游戏领域的做法,用人脸识别的方式或许会是一个解题思路。

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分会参与制定的《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中就曾指出,可通过人脸识别减少未成年人打赏。这一做法目前也已被腾讯等游戏厂商运用至控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长上。

至于“高频进行人脸识别的做法是否会涉及侵犯个人隐私”这一问题,游云庭表示,网络安全法已对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做出了相关规定。“目前,人脸识别其实是一个经常使用的应用场景。对于人脸识别,只要直播服务商在收集使用时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我认为,把这个技术使用在打赏的未成年人身份验证上,并没有很大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除未成年人消费之外,直播打赏生态下还可能存在利益诱导、甚至形成诈骗的情况。

2021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就曾抓捕三个以女主播身份,营造所谓“打赏PK”氛围诈骗钱财的犯罪团伙。据嘉定警方描述,团伙内部有多个女主播,聊手首先以谈恋爱为名诱骗男性观众进入直播间,随后直播间内女主播进行“打赏PK”,以挑逗性软色情引导打赏。

“平台有一个专门的规则叫做‘利益诱导’,”上述审核人员说,“包括以口播的方式诱导礼物、以利益承诺的方式做广告等等,这是我处理最多的一个封禁类别。”

平台责任边界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针对直播打赏行为的已有政策中,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均以推动行业自律为主,并未有具体的惩戒措施,具体措施的落实主要依靠直播平台的自觉。

而具体到直播打赏这一场景,“平台在充值环节做出提示是否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这一问题关乎平台整改的积极性。记者在Bilibili直播平台发现,在进行充值时,用户需点击勾选表示自己“阅读并同意《大航海服务协议》与《哔哩哔哩直播服务协议》。”

在两份协议中,平台强调购买虚拟礼物是用户向特定主播表达喜爱和支持并使主播获得现金收入的行为,并表示由于用户本人原因导致的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网络打赏是一个新兴的现象,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导致对这类行为没有十分具体的规定。”朱界平在专访中说,“如果按目前的《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平台只要按照《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去履行提示和告知义务,则可视为义务履行完毕。但如果违背了以上原则,也不能排除其应承担的责任。”

游云庭则表示,“在账号注册和充值两个环节,平台应当以比较醒目显著的方式对用户进行风险提示,比如,字号加大字体加粗,如果没有做到这点的,其实还是没有履行到告知义务。”他认为除了这两个环节之外,在具体的打赏的时候,平台也应该给用户一个提示,比如大额打赏的,应该让用户多确认一次。

此外,经济利益与成本压力依然是平台整改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一点。

回顾直播发展历程,设立打赏冷静期这一话题并非新鲜事。在2020年,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负责人就曾提出设立打赏冷静期以应对激情打赏与未成年人打赏的问题。但截至目前,打赏冷静期在主流直播平台上试点寥寥。

“这个规定需要平台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一名直播从业人士表示,“首先会导致主播直播热情下降,因为他们不能保证每一笔礼物打赏都能拿到,其次平台的审核成本也会增加。”

在他看来,打赏属于娱乐消费而非简单的赠与行为,因此消费之后再收回显得有些不合常理。“设了冷静期以后,你说主播还谢不谢飞机?谢了以后人家又把飞机拿回去了,是不是就有点尴尬?”

从运营数据来看,如斗鱼、虎牙等主流直播平台均面临着付费用户增长的压力。财报显示,斗鱼直播2021年前三季度的付费用户数分别为700万、720万、720万;虎牙直播2021年前三季度付费用户则分别为590万、560万、600万。

与2020年相比,两家公司付费用户数均处于下降或持平的状态。在这一前提下,加设抑制激情消费的冷静期无疑意味着更大的营收压力。如何平衡监管力度与商业经营,是平台治理直播打赏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监管力度如何平衡

在王强(化名)29岁时,他被解雇了。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除了出门打篮球,剩下的时间他一直窝在出租房,开始运营自媒体账号。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西瓜视频,也开始接触直播。“当时对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很失望了,所以明知道虚伪的直播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好在跟自己的生活没有直接瓜葛,所以算是给自己留一份念想。”他说。

从开始接触到现在,他从来不看大主播,因为这类直播间弹幕太多,发出的消息很快会被淹没,没法好好聊天。回忆起来,在西瓜视频上,他前前后后已经刷了几万块。

在王强看来,要真正实行这一建议,对用户来说很“爽”,头一天帮忙打PK,第二天把所有钱撤回,但对主播来说却并不友好。同为直播重度用户的陈明则认为,“冷静期”提案的目的是好的,可以防止青少年冲动消费,但主要问题在于实行后,如何明确界定主播受益和“恶意打赏”的界限。

游云庭同样认为,冷静期也不是不能够设置,但应当有相应的金额。比如小额打赏的,就不应该是冷静期,1万元以上的消费或者当天累计超过多少元的,可以设置冷静期,以免打赏者就服务进行冲动消费。

“直播这个行业,开始兴盛其实时间并不长,所有的行业,刚开始的时候都总是无序的,我倒是觉得不妨给行业一定的耐心,推进自律,比政府强有力监管要好。”他说,“当然前提还是要设定一些红线,比如,涉赌涉黄不能碰,偷税漏税不能要,其他的事情政府管的太多,其实对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并不一定是好事。”

对于监管力度,朱界平则有不同观点。“目前为什么出现直播乱象,‘全民直播’,甚至直播基本都有美颜,打赏的人对打赏对象的“美”所迷惑不在少数,从单独的行为来看,具有欺骗性,从社会发展来看,暴利的驱动,导致大量的资本和人群涌入这样的行业,导致的是社会生产力的降低。”

他指出,回归到法律的本质来看,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就应该予以禁止,需要加强管理和立法。而落实到具体层面,他强调,导致网络直播乱象产生原因很多,如准入门槛低、流量变现快、监管成本高等,由于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的实时性等特征,对其监管注重过程监管和平台协管,事前审批、事中阻断和事后处罚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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