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商学院介绍,提姆斯认为商业模式是指的基本逻辑

 

国际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指出:“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在国外,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这个术语在20世纪70年代就出现于计算机科学期刊中,当时是用于为企业建设与信息系统有关的过程、任务、数据和信息交互建模。有关商业模式研究的文献所涉及的研究内容,大体包括商业模式的定义、组成要素、分类、表述工具、转变和评估等方面,以及最近的互联网商业模式(Internet Business Model)或电子商务模式(e-Business Model)研究。大部分学者只是围绕商业模式的某一个方面或若干方面进行研究,至今还未形成一个完整、成熟、实用的研究成果,用以指导企业在发展中商业模式的选择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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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的定义

关于商业模式的定义,业界比较有代表性的是Osterwalder, Pigneur和Tucci (2005)等在翻阅了大量文献后给出的界定:商业模式是一种包含了价值主张(Value Proposition)、消费者目标群体(Target Customer Segments)、分销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s)、客户关系(Customer Relationships)、价值配置(Value Configurations)、核心能力(Core Capabilities)、合作伙伴网络(Partner Network)、成本结构(Cost Structure)、收入模型(Revenue Model)等一系列要素及其关系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阐明某个特定实体的商业逻辑。它描述了公司所能为客户提供的价值,以及公司的内部结构、合作伙伴网络和关系资本等借以实现(创造、推销和交付)这一价值,并产生可持续盈利收入的要素。商业模式的组成部分之间互相支持、共同作用,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商业模式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完全动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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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商业模式的定义来看,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有:欧洲电子政府研究中心主任保罗·提姆斯(1998)指出商业模式是一个复杂的包含多方面内容的复合概念,提姆斯从三个方面定义商业模式:

(1)产品、服务和信息流的体系结构,包括各种商业行为人和它们的角色的描述;

(2)各种商业角色的潜在利益的描述;

(3)收入来源的描述。

美国宾州大学沃顿商学院教授拉菲尔·阿米特和法国枫丹白露大学助理教授克里斯多夫·左特(2001)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创新的焦点和企业为自己、供应商、合作伙伴及客户创造价值的决定性来源。

Weill&Vitale(2001)定义商业模式为公司的客户、同盟者和供应商之间角色和关系的一个描述,并且还描述主要的产品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以及对各种类型参与者主要的利益。

罗素·托马斯(2001)对商业模式的定义为,商业模式是开办一项有利可图的业务,是涉及流程、客户、供应商、渠道、资源和能力的总体构造。

瑞士洛桑大学(Universitéde Lausanne)学者马格利·杜波森等人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为了进行价值创造、价值营销和价值提供所形成的企业结构及其合作伙伴网络,以产生有利可图且得以维持收益流的客户关系资本。

Afuah(2003)指出,商业模式是企业在给定的行业中,为了创造卓越的客户价值并将企业推到自己获利的位置上,运用其资源执行什么样的活动,如何执行这些活动以及什么时候执行这些活动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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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chell and Company 战略咨询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唐纳德·米切尔和首席运营官兼总裁卡罗斯·科尔斯(Mitchell&Coles, 2003)认为,“商业模式”就是要从“Who、What、When、Where、Why、How、How Much”等方面来理解经营的本质,包括:

(1)Who?谁是商业模式的利益相关者?

(2)What?提供哪些产品和服务?

(3)When?这些产品和服务何时可以提供?

(4)Where?在哪里提供?

(5)Why?这个企业为什么存在?

(6)How?交易如何进行?

(7)How Much?顾客支付多少价格?

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North Carolina StateUniversity)教授迈克尔·拉帕(Rappa, 2005)认为,“商业模式就其最基本的意义而言,是指做生意的方法,是一个公司赖以生存的模式 —— 一种能够为企业带来收益的模式。商业模式规定了公司在价值链中的位置,并指导其如何赚钱。”他进一步指出,商业模式明确了一个公司开展什么样的活动来创造价值、在价值链中如何选取上游和下游伙伴中的位置以及与客户达成产生收益的安排类型。

对商业模式的定义,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有:西南财经大学罗珉教授在2003年出版的专著《组织管理学》中专章研究了“商业模式”的理论架构。

罗珉认为:企业的商业模式是指一个企业建立以及运作的那些基础假设条件和经营行为手段和措施。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翁君奕教授(2004)把商业模式界定为一个类似“魔方”的三维空间,由价值主张、价值支撑、价值保持构成的价值分析体系提供了商业模式创意构思和决策的一种思维方法。

李振勇(2006)指出,商业模式的核心原则包括:客户价值最大化原则、持续赢利原则、资源整合原则、融资有效性原则、组织管理高效率原则、创新原则、风险控制原则等。

朱锋(2010)在总结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给出的定义为:商业模式是一个组织在明确外部假设条件、内部资源和能力的前提下, 用于整合组织本身、顾客、价值链伙伴、员工、股东或利益相关者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战略创新意图和可实现的结构体系以及制度安排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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