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某涉嫌强奸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由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常某某、郑某某、崔某某为首的10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以常某某、郑某某、崔某某为首的恶势力,于2017年12月以来在阜城实施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奸等违法犯罪事实,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了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颍泉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判处被告人常某某犯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郑某某犯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崔某某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

其余七名被告人王某某、潘某某等分别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一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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