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新增28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4月18日晚间至4月19日清晨,金华、嘉兴、台州新增多例阳性感染者,具体通报情况如下。

金华

关于婺城区新增28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4月18日0时至24时,婺城区在集中隔离点、重点人员检测中发现28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为阳性。现正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4.15”疫情发生以来,婺城区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95例。

感染者68:季某某,住址:白龙桥镇楼家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69:范某某,住址:白龙桥镇楼家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70:王某某,住址:白龙桥镇楼家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71:马某某,住址:白龙桥镇楼家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72:廖某某,住址:白龙桥镇楼家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73:尹某某,住址:白龙桥镇潘村垅村上村自然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74:范某,住址:白龙桥镇秀水园小区,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75:拖觉某某,住址:白龙桥镇王路荡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76:王某某,住址:白龙桥镇郑岗山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77:李某某,住址:白龙桥镇王路荡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78:邵某某,住址:白龙桥镇华电新村社区,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79:梁某某,住址:白龙桥镇临江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80:高某某,住址:白龙桥镇临江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81:范某某,住址:白龙桥镇华核新村社区,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82:上官某某,住址:白龙桥镇龙乾华庭小区,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83:韦某某,住址:白龙桥镇楼家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84:徐某某,住址:白龙桥镇后童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85:王某某,住址:白龙桥镇郑岗山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86:何某某,住址:白龙桥镇王路荡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87:耿某,住址:白龙桥镇楼家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88:张某某,住址:白龙桥镇华电新村社区,重点人员检测发现。

感染者89:许某某,住址:白龙桥镇王路荡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90:阎某,住址:白龙桥镇华鼎公馆,重点人员检测发现。

感染者91:刘某某,住址:白龙桥镇紫金玉澜,重点人员检测发现。

感染者92:梁某,住址:白龙桥镇临江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93:赵某某,住址:白龙桥镇虹路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94:尹某某,住址:白龙桥镇郑岗山村,集中隔离点检出。

感染者95:胡某某,住址:白龙桥镇下窑村,重点人员检测发现。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婺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婺城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调整婺城区疫情防控封控区和管控区范围。

封控区目前范围如下:

白龙桥镇楼家村、联丰村、择住邻村、虹路村、王路荡村、下杨村、怡村村石柏自然村;下窑村;临江工业园区全域;首创新城小区;华电新村一区8幢、16幢;栅川工业园区(杭金衢高速以南,金兰中线以西,婺江以东);华鼎公馆小区1幢,紫金玉澜小区19幢。

琅琊镇浩仁村里阳自然村71号。

管控区目前范围如下:

白龙桥镇、乾西乡、长山乡全域,琅琊镇浩仁村里阳自然村。

金东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

2022年4月18日22时43分,金东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涉金华市区“4.15”疫情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为流调协查判定的密接者。

该阳性感染者俞某,男,居住地:东孝街道经堂头社区,系婺城区41号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8日下午4时,接婺城区协查通报后,随即管控并闭环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金东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目前正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自觉接受核酸检测,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嘉兴

4月18日,海宁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4月18日,海宁市在对集中隔离点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73例。新增的1例基本情况如下:

病例173:俞某某,女,69岁,家庭住址:硖石街道九虎庙小区。近7日在集中隔离点闭环管理,无其他活动轨迹。

4月18日15时转运至定点医院。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台州

关于椒江区发现1例省外返椒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4月19日,椒江区在核酸检测中发现一支1:10混检阳性标本,经单采单检,5时56分确定1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刘某某,户籍河南,船员(省外返椒人员)。居住地为葭沚八达码头(又名三山码头)运输船。目前,该感染者正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台州、椒江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开展核酸采样检测,采取管控措施,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杀。

该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如下:

4月10日,随运输船由椒江出发前往省外;

4月11-16日均在运输船上作业;

4月17日9:00-12:00,与3名省外装货工人有接触,13:00随运输船从省外返椒;

4月18日20:00到达椒江八达码头;乘坐私家车于21:12到达岩屿公园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21:25乘坐网约车(浙JDB9283),21:40回到椒江八达码头运输船。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护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共筑防疫屏障。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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