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月饼券诈骗案例,购买低价月饼券竟有猫腻

买、买、买!中秋月饼券最低三折,快行动……”

每年中秋节前夕,朋友圈各种品牌的月饼券就会刷屏,上述这样类似的宣传,让人流连忘返,并有冲动购买欲望。但这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来谋取利益。

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女子就是如此,从中看到了商机,并利用一些群众想挣快钱的心理,对数人实施了诈骗,诈骗金额高达42万元。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该名女士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购买低价月饼券竟有“猫腻”,15位市民被骗42万元

购买低价月饼券被骗

“没想到买月饼券也能被骗。”说起自己的被骗经历,受害人李某很是气愤。

2021年8月26日,李某在网上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赵丽(化名),对方称自己在美食乐有认识人,能买到低于市场价的月饼券。李某动了心,心想自己可以多囤些月饼券,然后按照市场价销售,从中挣差价。

“因为是朋友介绍的,我根本没怀疑她。”李某说,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给赵丽3.22万元,第二天赵丽给他送来163张月饼券,按照赵丽给出的价格,这些月饼券不到1万元钱。

之后的几天,李某向赵丽催要剩余的月饼券时,赵丽找各种理由不给,李某觉得自己被骗了,向赵丽索要剩余钱款,可赵丽并没有还钱的意思,李某最终报警。

购买低价月饼券竟有“猫腻”,15位市民被骗42万元

无独有偶,杨某也是受骗者之一,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交完钱一张月饼券都没拿到。

杨某表示,他是从别人那儿听说赵丽出售低价月饼券的,直接交给赵丽2.39万元。

眼看着要到中秋节了,杨某仍没有拿到月饼券和储值卡,无奈之下找赵丽退钱,可赵丽迟迟不退钱。

受骗“大户”被骗12万元

“我之前在美食乐通过正规渠道代购过月饼券,这次听说有人出售低价月饼券,贪图便宜,没想到受骗了。”受骗者陈某说,他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赵丽,赵丽谎称她在美食乐内部有认识人,可以弄到低于市场价格的月饼券和储值卡。

陈某当时有些怀疑,他知道正常代购都是统一价格,当他向赵丽说出心中的疑虑时,赵丽称她有特殊渠道,不方便多说,如果陈某不信,可以走正规渠道购买。

看到赵丽这样说,陈某交给赵丽12万元,第二天赵丽给陈某送来800张月饼券和60张储值卡,可这些券和卡远远不够12万元。

陈某打电话联系赵丽要退剩余的钱款,不想遭到拒绝,陈某意识到自己被骗报警。

2021年8月24日到9月6日期间,赵丽用同样的手段,一共骗取15位市民的信任,实施诈骗数额共计42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审讯得知,赵丽居住在龙凤区,没有工作,骗取的钱已被她用于生活开销。她说这些被骗的人中有的是通过网络认识的,有的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为了能买到便宜的月饼券和储值卡从中挣快钱,而她恰恰抓住了这些人的心理,本想先骗点钱应急,过后再通过别的渠道补上,没想到被抓了。

事后,其家属代为赔偿了一小部分钱,警方扣押了赵丽用赃款所购买的一些物品。

女子获刑7年6个月

高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赃款赃物被起获,其亲属代为退赔部分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根据量刑化规范标准,法院遂依法被告人赵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其退赔1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41万元;扣押在案的物品按比例返还各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官提醒:

当前,骗子的诈骗手法虽然层出不穷,骗术也在不断升级,但他们诈骗之所以能得手,最主要的是,他们抓住了一些人具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在此提醒,商家切勿以身试法,消费者也切忌贪图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遇到此类情形,务必要仔细甄别,切勿上当。另外,遭遇诈骗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证据,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严厉刑事处罚。

本文来自作者:落落,不代表小新网立场!

转载请注明:https://www.xiaoxinys.cn/106059.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