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久久理财怎样(如何购买太平久久理财靠谱吗)

近日,忻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依托网络平台虚假宣传,以高额利润诱骗社会公众投资的案件,被告人檀某犯集资诈骗罪受到法律严惩。

案情回放: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檀某在北京昌平区未经批准以网络平台、QQ群等方式向社会宣传“久久理财”高息返利投资项目,共计非法吸收资金1500余万元。2015年底,因“久久理财”平台无法返还投资人投资款,难以为继,檀某在无资产、无归还能力的情况下又于2016年9月至10月份期间在江苏省太仓市租赁办公场所,通过中介购买他人营业执照,隐瞒其真实姓名,招聘客服人员,在淘宝网购买网站,运营所谓“众商筹”众筹平台,在网站平台及QQ群上发布虚假信息,虚构二手车买卖理财项目与往期投资、分红情况,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在此期间,忻府区人王某投入20万、代县人王某1投资10万、西安市人武某投资5万、合肥市人周某斌投资13万。因“众商筹”无真实投资项目,檀某收到上述投资款项后通过借新还旧的手段给予部分投资人分红奖励。2016年12月,檀某将该平台关闭,隐匿公司会计账目并失联,造成王某等人的投资款无法收回。

2016年12月21日,被告人檀某因运作的“久久理财”项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京市公安机关抓捕归案,2017年12月5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檀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并责令檀某继续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忻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檀某隐瞒真实姓名,虚构投资项目,编造投资盈利、分红情况在网络平台虚假宣传,以高额利润诱骗社会公众投资,共骗取资金48万元,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檀某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悔罪态度,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檀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本次犯罪属在前罪服刑期间发现的未被判决的漏罪,应当与本次犯罪予以并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檀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连同前罪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退还涉案被害人。

法官寄语:网络投资理财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重要方式,为不少群众提供了盈利和方便。但是,这个新鲜事物出现以来,各类法律问题也层出不穷。一些犯罪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广泛地渗透到各个行业,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下,以公司项目、资金周转为名,以高于银行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投资人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加强理性投资思维,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老道理,谨防不良企业和个人以高额利息回报进行诱骗,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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