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银行微众银行对比分析(跨省网络贷款合同有效吗)

“要推动形成对民营企业‘敢贷’‘能贷’‘愿贷’的信贷文化,让银行业金融机构愿意做、能够做、也会做民营企业业务。”近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银保监会要用以上办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网商银行微众银行对比分析(跨省网络贷款合同有效吗)

与此同时,一份非官宣版本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被媒体曝光。《办法》不仅对互联网贷款的额度、期限做了规定,还对联合贷款进行了严格约束,若文件落地,意味着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探索将迎来强监管。

1 网商、微众银行最“受伤”?

什么是互联网贷款?《办法》中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等,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进行授信审批、放款支付、贷后管理,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借款人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对于互联网贷款,《办法》涵盖了参与资质、发放余额、授信和风控、数据与模型、联合贷款及其额度、催收合作等多方面内容,对整个业务链条做出比较详细的政策约定。

这样的定义对于物理网点是“稀缺品”、依赖线上贷款业务的民营银行来说,几乎是量身定制。2014年,民营银行试点工作开启,网商银行、微众银行采用纯线上互联网化运作,温商银行、金城银行等更多的民营银行则被“一行一店”的规则限制,直到今年9月才传出消息,监管方开始放松“一行一店”的限制,拟允许营业满三年,且所在地省政府出推荐函的民营银行,试点在注册地城市开设新的网点和分支机构。

“民营银行的线上贷款产品多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并非完全属于互联网贷款的范畴,比如银行在线下进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和预授信后,借款人再在线上进行贷款,或者借款人有持有的金融资产为质押物,银行再到线上放款,受《办法》影响最大的应该是纯互联网化运作的网商银行和微众银行。”上海一家民营银行工作人员告诉《IT时报》记者。

近几年,互联网银行发展势头迅猛。根据近期微众银行发布的2017年年报显示,2017年,微众银行总资产规模超过817亿,同比增长达57%;营业收入为67.48亿,同比增长高达175 %。网商银行2017年的年报则显示,其资产总额在781.7亿元,营业收入在42.75亿元。苏宁银行的资产规模则在今年6月突破220亿元。这些银行服务的除了个人信贷,还有曾被传统银行舍弃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按照商业银行自身发展节奏,如果没有体制外的机构搅动,互联网金融不可能推进这么快,也不可能弯道超车。不过,这几年,商业银行在线上银行业务上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但无论是在场景搭建还是数据分析和利用以及AI技术的运用上,商业银行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告诉《IT时报》记者。

2 异地贷款被限制

无论是定位于“个存小贷”的微众银行、“小存小贷”的网商银行,亦或是服务线上用户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呈现的显著特征之一是用户遍布全国各地,但在上述网传的《办法》文件中,对贷款的金额及互联网贷款业务服务的对象也做出限制,要求地方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主要服务当地客户,向外省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互联网贷款总余额的20%。单户个人贷款授信额度应不超过30万元,单户企业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得超过50万,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记者查询了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网商银行、微众银行的线上贷款额度,多数银行的个人贷款额度基本在《办法》提及的范围内,比如招商银行闪电贷,个人最高可贷30万,网商银行给记者的额度则是5万元,但建设银行的小微快贷额度则远远超过50万,其信用快贷,额度单户最高300万。

“监管站在全局的角度,紧有紧的道理,松有松的道理,但《办法》中仍有许多条款值得商榷,比如,在是否服务本地用户上,监管方认为本地银行在服务本地用户时,风控能力更强。”郭田勇分析,但如果不是本地经营,就一定会爆发风险吗?从现在情况来看,通过大数据风控,线上模式依然可以做下去。”

“另外,如何区分用户是本地还是外地也是问题。现在的中国银行业有当铺化倾向,去银行贷款需要抵押,而抵押贷款又滋生出新问题,一是银行难以继续突破业务天花板,二是当现金贷、信用贷都在做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银行的抵押贷款难以从定价中获得优势。”郭田勇说。

传统银行近几年也在尝试互联网贷款,只是步伐稍显谨慎。一位从事贷款业务的银行人士告诉《IT时报》记者,其所在的地级市银行,互联网贷款刚上线一年,线上贷款大部分是小额信用贷,最低5000元,最高50万元,大部分线上贷款用户是当地的公务员。

“用户线上申请,大数据审核,线下客户经理再调查,不接受外市人员的贷款申请,大数据审核除了年龄、婚否、收入证明、有无房车等基础信息外,银行还接入了市政府数据,以此来判定该用户是本地还是外地,尽量做到资金不出市。”上述人士说。

3 控制联合贷款风险

无论是向银行还是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许多人不会特别关注自己贷到的钱到底是来自于贷款方,还是其他关联方。《IT时报》记者尝试在网商银行申请网商贷时,页面就曾提示勾选:同意将本人(或本企业)贷款审核的必要信息同步至网商银行的合作金融机构,用于评估后续贷款的可贷额度,合作金融机构包括桂林银行、广州银行、华能信托等合作机构。

在《办法》中,联合贷款也被限制,单笔联合贷款中,作为客户推荐方的商业银行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接受推荐客户的银行出资比例不得高于70%。作为客户推荐方的商业银行全部联合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互联网贷款余额的50%;接受客户推荐的商业银行全部联合贷款不得超过全部互联网贷款余额的30%。

联合放贷是银行与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常见的合作形式,微众银行2017年的年报显示,其联合贷款的合作机构已经拓展到50家,分享了75%的业务。网商银行则在今年的双十一,联手金融机构为商家准备了2000亿元的贷款。而地方性的小银行、信托等机构在无力转型线上互联网金融时,便有了拓展信贷资产的念头。在联合房贷中,有公司负责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后,将客户推荐给金融机构或银行,由后者做额度发放。

“联合放贷的问题是,如果两方资金合作放贷,出钱的人不承担风险,风险全压在助贷机构上,但助贷机构未必有能力承担风险。还有一种模式是,某公司没有放贷资质,通过助贷的名义来发贷款,这也是有风险的。”上述从事贷款业务的银行人士告诉《IT时报》记者。因此,在网传《办法》中也提及,商业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提供贷款资金,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4 记者手记:银行未收到通知,《办法》或还将酝酿

在记者的采访中,各大银行对《办法》对自家贷款业务可能造成的影响,避之不及。“我们不参与这次报道”“太敏感”“能不能不提我们”,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最多话术。

哪里有风险,哪里就有监管,在监管落地之前,各家尽可能选择低调再低调,但在是否收到《办法》上,各家几乎给出了相同的答案,网商银行、招商银行、华瑞银行、农商银行相关人士均向《IT时报》记者表示,暂未收到相关通知。

值得关注的是,在网上热议《办法》的同时,11月7日,郭树清提出了“一二五”目标,具体是指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三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一边是网传《办法》要梳理互联网贷款管理模式,一边是要让民营企业从“不敢贷”“不愿贷”走向“抢着贷”“硬给贷”。一松一紧之间,被访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或许还将继续酝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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