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土地构成什么罪(非法占地认定的司法解释)

侵占他人土地构成什么罪(非法占地认定的司法解释)

侵占他人土地构成什么罪(非法占地认定的司法解释)

侵占他人土地构成什么罪(非法占地认定的司法解释)

导读

征收拆迁中,国家明确了政府征收土地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且取得征地批文,征地时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但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违法征地用地行为,未依法审批、不依法公告、少批多占等,由此引发的偷拆、强拆、误拆、以拆违代拆迁、早拆有奖励等“手段”也屡屡出现在被征收人的视野中,严重损害来百姓的权益!

 

万典相关案例精选:

【国务院裁决】江苏省政府征地批复被确认违法!

 

01

万典相关案件简介

征地拆迁中经常遇到行政机关在未获得征地批复或对征地决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予公告就直接征收土地的行为,这种行为显然属于违法行为。在实践过程中类似这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万典律师就曾代理过多起类似的案子,当事人王xx、高xx等29人系江苏省某村村民,沛县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该县安国镇张庄村、安国村的集体土地,原沛县国土资源局向张庄村送达并张贴《征地告知书》(沛国土征字〔2016〕第106号),告知了拟征地事宜和听证权利。张庄村村委民委员会及部分被征地农户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盖章签字,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予以确认。王xx等29位申请人认为此次征地存在不合法的地方,故委托北京万典律师帮助维权,律师介入调查后发现此次征地涉及基本农田,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需要经过国务院批准,江苏省政府属于越权批准,最终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省政府征地批复被确认违法!

 

02

国土资源部严管违法违规征地!

很早之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就发布过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通知:由于一些地方发生暴力征地事件,甚至出现人员伤亡,严重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影响十分恶劣,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杜绝暴力征地行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思想认识,严防因征地引发矛盾和冲突。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必须严格执行征地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切实促进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行为。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等。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整改,对违法违规强征行为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征地政策措施。按规定制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得到合理补偿,按照被征地农民发展权益不减少的原则,实行留地安置或留物业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完善征地实施程序,严格落实征地信息公开要求,让群众充分了解征地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征地中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法和谐征地;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征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征地前要进行补偿安置收益分析,向被征地农民说明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安置方式获得长远收益的可行性等;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监督问责。强化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03

如何判断政府征地是否合法?

国家法律对于土地征收行为有严格的规定,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是不合法的,提醒注意,征收土地应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过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同时也没有制定相应合法的补偿政策文件的,属于未批先征行为,也是违法的。

(1)征地程序。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包括社保等);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地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将导致错误的征地审批。

(2)征地批准文件。根据《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规定,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征地行为依法批准后,市、县2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3)征地批准机关。征用基本农田、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征用国务院批准权限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用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权限的应报国务院审批,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4)征地公告内容。公告中应包含: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如果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完全履行土地征收公告内容的属于违法行为。

 

04

如何查处违法征地行为?

查处违法征地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征收拆迁过程中,发现有行政机关违反征地批复或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建设,可向上级国土部门申请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系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诉。提醒注意,对于不属于上级国土部门监督职权范围的申请,上级国土部门转交其他有权部门查办的,人民法院会依法认定上级国土部门履行了法定职责。所以,遇到有地方政府违法征地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土地征收,并向上级政府举报,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05

遇到违法征地该怎么办?

(1)举报。

征收实践中,如果遇到基层政府有违法征用农民土地的,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逐级反映直到国土资源部,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举报。举报方式:可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举报反映情况或拨12345电话举报,提醒注意,自2021年4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12336举报咨询电话及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公众号不再接收举报。

(2)起诉。

违法征地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向上级机关投诉。律师提醒注意,过程中要尽量搜集征收方可能存在违法征地的证据,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给土地管理部门施加压力,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便于日后维权。

(3)听证。

过程中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行为有异议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法律规定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相关部门应组织听证,对于农民起诉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给予解决,否则不能实施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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